二手烟、三手烟的危害究竟有多大?******
最近,一对60多岁的夫妻先后确诊了肺癌。妻子介绍,自己丈夫吸烟将近50年,没想到自己比他先患上肺癌。夫妻一方吸烟,另一方势必会被动地吸到二手烟、三手烟。
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原因,即使不患肺癌,烟草也会对肺功能造成其他严重的损害。
每当劝身边人戒烟时,总会被这样的话噎住:“隔壁那谁,抽了一辈子烟,也活得好好的……”还有类似“我抽烟我身体不好,和你没什么关系”这样的话语。其实,抽烟不仅仅对抽烟者的身体有害,二手烟、三手烟对其他人也有很大危害,甚至超过了对抽烟者自身的危害!
什么是二手烟、三手烟?
点燃一支烟,吸烟者吸入的是经过过滤的烟雾,剩下大部分未经过滤的烟雾,就成为了“二手烟”。二手烟由两种烟雾混合而成:侧流烟和主流烟。侧流烟指的是直接从纸烟、雪茄或者烟斗里飘出的烟,主流烟则是从吸烟者嘴里吐出的烟雾。
二手烟中,有大约250种有毒物质,其中至少69种致癌,金属、烟草特有亚硝胺及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。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,烟草每年使全球800多万人失去生命,其中,有120万非吸烟者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疾病。同时二手烟暴露也是导致冠心病的重要因素。
三手烟其实来源于二手烟,但是比二手烟成分要复杂。“三手烟”是指附着在衣服、墙壁、地毯、家具甚至头发和皮肤等表面的残留烟草烟雾,所含的有毒成分包括氢氰酸、丁烷、甲苯、砷、铅、一氧化碳以及超过十种高度致癌的化合物。
三手烟会附着在接触到的任何物体上,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累积,可以渗入到地板和墙壁中,很难清除和清洁。此外,吸附在物体表面的三手烟还会重新散发到空气中,与氧化剂反应和其他化合物产生二次污染物。有研究表明,烟草烟气中残留的尼古丁会与环境中的一氧化二氮发生反应,形成致癌的烟草特异性亚硝胺。
二手烟、三手烟的危害有多大?
很多人认为,只要不在家人面前吸烟就不会对家人身体造成影响,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相关研究指出,吸烟的父母就算不在他们的婴儿面前吸烟,却仍然从婴儿尿液中验出尼古丁的代谢物可丁宁,其含量是一般婴儿的5.58倍。
吸二手烟、三手烟的危害,可能比吸烟者还大!这是因为香烟点燃后外冒的烟与吸入的烟相比,一些致癌物质的含量更高,如一氧化碳含量高5倍,焦油和尼古丁高3倍,苯高4倍,氨高46倍,亚硝胺高50倍,这些物质被不吸烟者经鼻吸入呼吸道后,一样可损害气管上皮细胞,诱发癌变。
对女性来说,长期暴露在二手烟下可导致容颜早衰、月经紊乱、雌激素低下、骨质疏松,严重的还将引发宫颈癌、子宫癌等疾病。
儿童更易受到三手烟的危害,他们成天爬来爬去,嬉戏玩耍,经常接触到被污染的表面。由于婴幼儿和儿童体重相对成人低,免疫系统较脆弱,吸入这些有害物质后,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引起婴幼儿的呼吸系统问题,如急性支气管炎、哮喘等。另外,环境中的烟草残留物,也可对儿童的神经系统、呼吸系统、循环系统等造成不小的危害。
图源:摄图网
如何尽量减少二手烟、三手烟的伤害?
如果无法避免经常暴露在二手烟或三手烟的环境中,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措施,尽量减少二手烟、三手烟对自己的伤害。
开窗通风。在室内即使只吸一支烟,也需要开窗通风16个小时以上,才能使PM2.5浓度恢复之前的水平。除了开窗通风,室内还可以适当摆放绿植,必要时可使用空气净化器。
及时清洗衣物。若身边有人吸烟,不要在吸过烟的环境中长期停留,回家后应更换衣服且洗澡。及时更换可能存在三手烟的物品如衣物、窗帘、地毯、床上用品等,并且避免在室内留放吸烟用品。
多吃水果蔬菜。多吃富含胡萝卜素及维生素C的新鲜蔬果,适当喝些绿茶,这些食物有助于清除烟进入人体后产生的自由基,减少伤害。
远离吸烟者。在室外尽量少在吸烟场所逗留,尤其是婴幼儿、青少年及体弱多病者等特殊人群。外出旅游时,尽量选择待在无烟区。乘车时,选择无烟车厢;住酒店时,选择无烟的房间。
劝他人戒烟。如果避无可避,要对吸烟者果断说“不”,让他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。
癌症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,吸烟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,但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,又是一个绝对可以控制的因素,为爱人,为子女,为了身边的人,为了健康,戒烟吧!
来源:科技日报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生命时报、人民日报、科普熊猫、广东卫生信息
整理:刘雪洁
做好政法网络舆情工作的十大创新思路******
寄语
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平台的普及,各类社会思潮、现实矛盾、群体情绪汇聚网络空间交互影响,网络舆论场愈加复杂多变,依法妥善处理网络舆情、降低负面事件的冲击与挑战,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,也是各地政法机关的本职要求。因此,不论是信息公开,还是热点回应,或是政策发布,最终目的是弥合分歧、减少误读、促成共识、增进公信,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场,政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,增强能力水平,提升舆论认可度和满意度。
1 合法性原则需摆在首位
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,舆情处置的法治思维显得更加基本且必要。“依法办理”这一舆情处置关键之道所要求的“规范执法、依法处置”是影响舆情走势最重要的因素。政法机关唯有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,在发布内容、时间、节奏等技巧之“术”上采取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措施,方能确保舆情态势能快速走出困境。“依法办理”既是舆情处置的关键之道,也是舆论引导的前提和基础。如果政法机关不能做好依法办理这个“最先一步”,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这些技巧之术将成为“无本之木”。
2强化舆论阵地意识
在新媒体时代,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、主战场、最前沿,大量的网络热点背后其实是社会思潮的较量。以社交媒体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舆论阵地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,一些负面思潮的叙事逻辑从宏观转向微观,常常聚焦公众的日常生活,通过采取煽情的路径触发舆论共情心理,导致一些偶发的热点个案被上升到政治、法律、意识形态等制度层面。因此,舆情应对不仅成为舆论引导重要手段,更应成为争夺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。政法机关需要强化意识形态敏感性,依法依规处理好网络舆情,及时消除个案被舆论场赋予的代表性和普遍性。
3树立网络空间共同体意识
随着热点事件的复杂性增加及周期延长,跨系统舆情的连续多年呈现上升趋势,舆情处置工作不再限于某一家政法机关,甚至不限于某一地政法系统。从舆情发酵过程也能看出,舆情治理不止于一家单位、一个地区的责任,执法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覆盖整个政法系统,一旦某地舆情回应不力,舆论负面情绪会波及并延伸至相关体系内部。换句话说,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可能面对“塔西佗”陷阱,这就要求舆情处置部门也要树立“共同体”意识。正如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,全国各地政法机关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,共同应对舆论压力,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。
4认清舆论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
在舆情工作中,无论是负面舆情处置还是正面宣传工作,风险意识一直是政法机关强调的要点,需要充分了解相关工作潜在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,更具靶向地采取措施,推动工作呈现实效。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研判相关风险时,不仅要知其然,提高防范意识,还要知其所以然,对当前舆论环境充分的了解,进而做出精准的风险预判及研判。只有看清热点事件背后所附着的社会思潮、舆论风向、议题“靶点”,做到知己知彼,才能在舆情发酵阶段做出精准研判,在舆论引导阶段明晰重心所在。例如,近年来接连出现多起与“女权”相关案件,其中四川女子“拉姆”遇害案、成都女子饭馆劝烟被泼水等事件均引发极端女权的罔顾事实的“狂欢”。对于这类带有明显议题特征案件,政法机关就不能以普通案件对待,需要及时预判舆论炒作点和舆情敏感点,增加回应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预判性,以免被炒作势力钻空子、揪辫子。
5适应新媒体时代工作需求
当下我们正处在短视频时代,网络热点舆情事件通过短视频的传播增加了发酵速度与烈度,“发酵快而急”“小事闹大闹炸”的趋向十分明显。而一旦舆情发酵,涉事政法机关面对全网舆论的关注压力,常常会出现回应处置不及时而被网民追打的局面。因此面对舆情急速发酵的情况,如果政法机关还按照往常思路,层层上报等审批,网络舆情已经升级恶化,很容易错过了回应舆情的最佳时机。对此,政法机关需要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舆情工作思维,在发现、上报、研判、处置、引导等各个环节建立常态化方案,在突发舆情出现后能够从容不迫,不落后甚至能够跑赢网络舆情的发酵速度。此外,在工作方法上,政法机关也需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分析方法,不断提高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,重视舆情溯源和关键节点追踪,找到舆情推手和背后力量,在应对舆情时更加从容。
6重视情绪管理与疏导
后真相时代,感性主导理性,情绪先于事实。网络舆情实质上是社会不良情绪的富集,负面舆情的爆发很多时候是由负面情绪点燃的,舆情最终能够平息也多是因为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。对此,政法机关一方面,在舆情风险研判时需要考虑社会情绪的影响,以免踩中“雷区”引火烧身;另一方面,在舆情回应处置过程中,同情当事人的不幸遭遇,关照事件背后的公众情绪,能够有效引导舆论理性表达。例如,2021年5月29日晚,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事件,其中有市民见义勇为被刺伤引发网民关注,在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公安对见义勇为人士表达敬意,表态要加强排查整治、严打违法犯罪行为,相关部门专门介绍了“胖哥”救治情况。一系列表态及做法既回应了公众“好人有好报”的朴素情感,也满足人们对公共安全的期盼。相反,缺乏情感关怀的通报案例也不少,类似“领导高度重视”“受害者情绪稳定”“情况不便透露”常常招来嘲讽批评,删帖、封口更是堵住人们释放情绪的渠道,必然适得其反。
7不回避舆情、不盲从舆论
舆情并不都是真实的民意,被流量操弄的伪舆情和假民意,具有迷惑性,虚高热度容易令政法机关手忙脚乱,一不小心就被舆情带偏,脱离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和底线,反而使自身负面缠身。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网络舆情处置中出现“按闹分配”“不上热搜不解决”等不良倾向,变相鼓励了网络水军和自媒体制造舆情倒逼官方处置的现象,其中的反转舆情不仅滋生网络暴力加剧舆论场失序风险,还消耗政法机关的精力与公信力。因此,政法机关对于热点事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,兼顾法理情的有机统一,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舆论检验和时间检验。
8建立舆情风险研判会商机制
近年来,网络舆情已成为公众对现实社会情感和态度的一种常见表达方式。政法舆情作为网络舆情的一个重要分支,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而备受社会舆论的重视。在舆论看来,政法工作代表着公平正义,由此引发的舆情能否有效处置也与公平正义密不可分。因此,各级政法机关在出现涉政法舆情后,其应对水平较之以往也有了明显提升。但要看到的是,政法机关在面对千差万别的涉政法舆情时,仍将重点放在“应对”二字上,缺乏对舆情本身生成发酵的原因深入分析,在回应、引导和处置层面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,这也就导致出现回应缺乏重点,引导方向出现偏离等情况,使得舆情并未因“应对”而平息。因此,政法机关在处置涉政法舆情时,需将重心放在如何做好回应、引导工作上,而非简单停留于“应对”层面。
9强化有效信息供应原则
突发事件发酵速度快、信息量集中、话题扩散频繁,在信息真假不明、传言流行的时候,公众最希望看到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态度。可以说,舆情工作的效果好不好,很大程度在于信息供给到位不到位。如果官方信息供给不透明、发布不及时,网民根据舆论场现有信息的误导或自身想象,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,给舆论引导工作带来挑战。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,发声权的全面下沉令更多人具有“发布者”的能力,足以影响整个舆论场的信息供给格局。因此,在突发公共事件中,政法机关作为处置主体,需要坚持高效率、高质量、动态化的信息供给方式,尽力放大己方的声量与覆盖面,压缩“竞争者”的影响力。此外,在处理热点事件的衍生舆情或二次舆情,由于此前的舆论势能积蓄,舆情再度喷发时的烈度与广度可能更胜以前,更需要处置部门准确掌握公众情绪、精准回应舆论关切,以稳定、有效、及时的信息供给稳定社会情绪,进而进行舆论引导。
10坚持舆情工作闭环思维
闭环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有效的舆情管理,形成一个连续、封闭的处置回路,确保舆情处置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效衔接。当前,政法机关对于舆情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,组织了专业力量进行网络舆情监测,为防范敏感信息发酵成热点事件发挥出重大作用。但是,目前在实践中,各地相关部门仍有“重开头轻后续”的处置倾向,即舆情发生之后或者发现舆情苗头之后,基本都能比较迅速地介入并作出回应,能够从程序上完成政务公开的基本“规定动作”。但是首次回应之后,后续处置往往不太理想。一旦舆论关注度降低,网民被其他事件吸引而不做关注,那么涉事部门很容易转而放任舆情“敞口”,导致风险持续存在。因此,良好的舆情处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闭环舆情机制,做到从预警发现到处置善后的全环节覆盖。具体而言,就是在整个处置过程中,政法机关需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,加强舆论场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,对公众的关注焦点和诉求出现的新变化保持敏锐的感知度,并及时作出审时度势的处置和反馈,以实情工作促使舆情降温。
(作者: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:彭晓月 刘思源)